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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中医院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等塑料类制品回收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来自:   发布时间:2026/8/31 15:30:57

现就亳州市中医院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等塑料类制品回收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请合格供应商按照要求参加谈判。

一、谈判内容、数量及技术要求

亳州市中医院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等塑料类制品回收项目,拟选取1家供应商;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二、预算金额:最低控制价:3150元/吨(单价为3.15元/千克),投标单位报价不得低于控制价

三、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持有登记机关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再生资源回收。

4.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明确载明“医院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药瓶等塑料类制品及玻璃输液瓶回收、处置”内容。

5. 持有环保部门批复的塑料输液瓶(袋)和玻璃输液瓶回收、处置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6. 持有有效期内的排污许可证。

7. 近3年内无环保部门行政处罚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8.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投标委托人近3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否则院方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9. 须出具书面承诺函,承诺内容包含:

· 回收的输液瓶(袋)不得用于原用途;

· 用于其他用途时不应危害人体健康;

· 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及其加工后的产物不得用于医药、食品、饮用水、化妆品、玩具等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业再利用。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31日~2026年9月3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及地点:现场报名或发送电子邮件。

a.现场报名地点:亳州市中医院招标办(魏武大道与北一环交叉口)

b.发送电子邮件报名:把报名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870960898@qq.com,审核后会在邮箱回复结果。

3、报名响应材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材料除委托书需提供原件外,其余均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五、时间安排

1.谈判时间:2026年9月4日15时。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 9月4日15时。

六、谈判地点

亳州市中医院(亳州市魏武大道与北一环交叉口4号楼6楼第三会议室)。

注: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亳州市中医院

联系人:刘老师

 话:0558-5529076

 址:亳州市谯城区魏武大道与北一环交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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