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亳州市中医院院内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三次)进行竞争性谈判,请合格供应商按照要求参加谈判。
一、谈判内容、数量及技术要求
亳州市中医院院内一批医疗设备竞争性谈判项目,拟分别选取1家供应商;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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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名称  | 
			
				 数量  | 
			
				 单价(万元)  | 
			
				 金额(万元)  | 
		
| 
				 急诊科(01包)  | 
			
				 洗胃机  | 
			
				 1  | 
			
				 1.8  | 
			
				 1.8  | 
		
| 
				 平车  | 
			
				 3  | 
			
				 0.53  | 
			
				 1.59  | 
		|
| 
				 手术高频双极电刀  | 
			
				 1  | 
			
				 2  | 
			
				 2  | 
		|
| 
				 腹腔镜弹簧抓钳  | 
			
				 1  | 
			
				 0.05  | 
			
				 0.05  | 
		|
| 
				 无影灯  | 
			
				 1  | 
			
				 0.3  | 
			
				 0.3  | 
		|
| 
				 整形清创缝合器械  | 
			
				 5  | 
			
				 0.05  | 
			
				 0.25  | 
		|
| 
				 医用头灯  | 
			
				 5  | 
			
				 0.03  | 
			
				 0.15  | 
		|
| 
				 头戴式放大显微放大镜  | 
			
				 2  | 
			
				 0.1  | 
			
				 0.2  | 
		|
| 
				 华佗 国医馆(03包)  | 
			
				 抢救车  | 
			
				 2  | 
			
				 0.28  | 
			
				 0.56  | 
		
| 
				 除颤仪  | 
			
				 1  | 
			
				 4  | 
			
				 4  | 
		
二、预算金额:01包急诊外科设备:6.34万元。
03包华佗国医馆设备:4.56万元。
三、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经销/代理商响应时,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响应产品制造商(也可由制造商的中国销售公司或产品全国总代理公司或区域代理公司出具,但须同时提供能证明出具授权的单位具有相应合法代理身份的有效证明)针对本次响应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函)。
2.2依法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响应产品须满足以下条件:
1)经销/代理商响应时,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或备案登记表截图)。
2)响应产品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或备案登记表截图)。
3)产品制造商在中国关境内时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或备案登记表截图)。
3.供应商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4日~2023年11月16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及地点:现场报名或发送电子邮件。
a.现场报名地点:亳州市中医院招标办(魏武大道与北一环交叉口)
b.发送电子邮件报名:把报名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870960898@qq.com,审核后会在邮箱回复结果。
3、报名响应材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材料除委托书需提供原件外,其余均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五、时间安排
1.谈判时间:2023年11月20日下午15点。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0日下午15点。
六、谈判地点
亳州市中医院(亳州市魏武大道与北一环交叉口1号楼5楼第四会议室)。
注: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
七、联系方式 :
采购人:亳州市中医院
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0558-5529076
地 址:亳州市谯城区魏武大道与北一环交口
                        
                            
                        
                        
                    
